入境貨物通關單適用范圍包括哪些方面?
入境貨物通關單適用范圍包括哪些方面?
答:拓昊進口報關公司整理具體如下:
(1)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以下簡稱《檢驗檢疫法檢目錄》)的進境貨物。
(2)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廢物
(3)進口舊機電產品
(4)進口捐贈的醫療器械
(5)其他未列入《檢驗檢疫法檢目錄》,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檢驗檢疫的入境貨物及特殊物品等。
拓昊進口報關公司提示要點:
(1)
自2008年1月1日起,對入境貨物通關單實施聯網核查,通關單只能有效報關使用一次,紙質單證信息與電子數據必須一致,否則將作退單處理,與進口報關單相關申報內容也須一致,
拓昊進口報關公司整理具體要求如下:
①進口報關單的經營單位與進口通關單的收/發貨人一致。
②進口報關單的啟運國(地區)與進口通關單的輸出國家或地區一致。
③進口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項數和次序與進口通關單上貨物的項數和次序一致。
④進口報關單上法檢商品與進口通關單上對應商品的商品編號一致。
⑤進口報關單上每項法檢商品的法定最多數量不允許超過進口通關單上對應商品的數量/重量
⑦申報法檢商品必須錄入進口通關單編號,并且一票進口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進口通關單編號。
③涉及加工貿易手冊、電子賬冊、減免稅證明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位應選擇海關備案數據填制進口報關單,進口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項號應與進口通關單項號一致。
②進口報關單涉及法檢商品與非法檢商品的,必須先錄入法檢商品,后錄入非法檢商品。商品歸類以海關認定為準,進口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商品編號經海關確認歸類有誤的,報關單位需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修改通關單
(2)進口舊機電產品(無論是否列入《檢驗檢疫法檢目錄》),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驗放,備注欄注明“舊機電產品”字樣。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6月1日起將全面取消《入境貨物通關單》,改為由海關統一向口岸場站發送放行指令。根據海關總署公告,今后,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進出口商品申報時,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不再填寫原通關單代碼和編號,應當填寫報檢電子回執上的檢驗檢疫編號或企業報檢電子底賬數據號。對于特殊情況下,仍需檢驗檢疫紙質證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處理:一是對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在運輸途中需提供運遞證明的,出具紙質《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二是對出口集中申報等特殊貨物,或者因計算機、系統等故障問題,根據需要出具紙質《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聯系單》。海關將統一發送一次放行指令,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單位憑海關放行指令為企業辦理貨物提離手續。
拓昊進口報關公司提示要點:
關檢合一,只是取消入境貨物通關單,法定檢貨物報檢的手續一樣照做的。